关于对部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的通知

2013-3-30 16:2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9| 评论: 0

摘要: 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10年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年终总结考核,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 ...

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10年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年终总结考核,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自查。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年终总结考核工作,围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的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自查。重点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总结自查情况要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

  二、领导点评。点评内容:对党组织的点评,重点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中心工作完成的情况;对党员的点评,重点是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争优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点评方式: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总结自查基础上,适时以适当方式,对部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直属党委、总支负责对所属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直属支部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点评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时间安排。总结自查工作与各单位年终总结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于11月15日前结束。期间,由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牵头组织,深入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强分类指导。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创先争优自查总结材料(一式两份)报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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