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及剩余培训资金拨付工作的意见

2013-3-30 16:2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1| 评论: 0

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省建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统发[2007]7号文件,以及中央统战部《关于做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 ...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省建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统发[2007]7号文件,以及中央统战部《关于做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督导员聘用工作的通知》([2007]64号)和《关于加强“温暖工程”培训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2007]75号)等文件规定,并经中央统战部温暖工程办公室同意,现就做好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及剩余培训资金拨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温暖工程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考核验收工作是整个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和加强温暖工程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考核验收工作,有利于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有利于及时掌握温暖工程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温暖工程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建筑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项目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督导员要充分认识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二、关于温暖工程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工作

  (一)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

  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强化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监督资金使用。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培训工作。培训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有无培训工作计划、教学大纲等;培训实施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按订单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及培训专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结业班报告表》是否完善等;培训统计方面:主要包括学员报名登记、上课登记、转移就业登记是否齐全。

  2.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方面:主要包括有无完备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公示栏、公示电话等是否健全;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培训经费进出台账、经费支出手续是否规范等;证书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证书编码方案是否完善、证书发放登记是否齐全等。

  3.转移就业工作。主要包括有无企业用工协议,学员转移就业率是否达到文件要求90%以上等。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

  每个培训班结束时,由培训机构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督导员进行检查核实,共同填写《结业班报告表》。

  培训机构所在地党委统战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报省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党委统战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定其考核验收结果。考核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予拨付剩余资金,并视情况依据统发[2007]7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追究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编造数据的培训机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警告、通报批评、中止或撤销培训资格等处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验收工作结束后,省级党委统战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培训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以下简称《考核验收报告》),报送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三、关于温暖工程培训项目剩余资金拨付办法

  (一)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结合对培训机构验收情况,提出本地区温暖工程剩余资金拨付意见,填报《省(区、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剩余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剩余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交各培训班次《结业班报告表》和《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人员登记表》,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审查后,报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审核。

  (二)中央统战部“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考核验收报告》和《剩余资金拨付申请表》汇总后,报“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审批。

  (三)中央统战部依据“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 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审批意见,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资金拨付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温暖工程培训项目专用账户。

  (四)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在接到中央统战部划拨的温暖工程培训项目剩余资金7个工作日内,如数拨付各培训机构指定的专用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本地区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验收办法,确保考核验收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党委统战部门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考核验收工作中的问题,注意收集和总结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三)要严格考核验收标准,严肃考核验收纪律,不走过场,扎实做好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切实把捐资方心愿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建筑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剩余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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