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程勘察设计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建总公司,部直属各单位: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与先导,是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的主力军,对于保证工程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建总公司,部直属各单位: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与先导,是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的主力军,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速新技术在勘察设计行业的推广应用,发挥政府指导和市场竞争两个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促进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技术进步,经研究决定,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新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为各地、各部门发布的重点推广项目,且有可能在全国范围或较大区域内推广的项目。尚未建立推广项目公报制度的地方和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推广可行性论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部门应正式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是成果鉴定证书上明确的成果完成单位。 三、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要求,已通过鉴定并经工程实践应用,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覆盖范围较广。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五、对间安排:申报截止日期:1999年5月31日。6月中旬专家评审。7月发布。 六、联系人: 勘察设计司技术质量处:刘苦光。 电话:(010)68394582,68393257, 传真:68393257。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任民、于小琴、毕既华。 电话:68394249,68393894, 传真:68364601。 申报材料寄: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附件: 1. 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略) 2. 推广项目简介(略)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国家计委、科技部,部有关司,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