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更名的补充报告
摘要: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部曾以建人函〖1996〗158号文向你办申请变更我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名称为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报告如下: 为适应经济工作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根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部曾以建人函〖1996〗158号文向你办申请变更我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名称为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报告如下: 为适应经济工作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根据人事部提出的人事工作要进行两个调整的思路精神,把传统的人事管理调整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为此,我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也需相应拓宽,除完成我部1994年赋予该中心的有关业务外(见附件),还应进一步配合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在建设系统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方面承担以下任务: 一、配合人事教育劳动司具体实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汇报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以及有关业务咨询等项工作。 二、具体承办建设系统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劳动力就业指导。 三、开展有关建设劳务出口和国际间人才培训与交流合作,借以提高国际劳务素质。 四、协助部推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有关的培训和考试。 五、为提高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劳务人员整体素质开展有关的调研、咨询等工作。 总之,建设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更名为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后,能够更好地配合我部推进全国建设系统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对不断建立和完善建设人才市场、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最大效能,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该中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发展,以便更好地发挥为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服务,为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