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研讨班和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设计处: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1997〗290号关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尽快提高工程设计单位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了解和认识,使智能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设计处: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1997〗290号关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尽快提高工程设计单位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了解和认识,使智能建筑在工程设计行业逐步得到推广应用,经研究,我司委托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智能专家委员会),分期分批地举办不同类型的智能建筑研讨班和培训班。现将首期智能建筑院长研讨班和工程设计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智能建筑院长研讨班,参加人员为工程设计院院长或主管技术的副院长。主要目的是提高工程设计单位智能建筑设计管理技术、政策水平及推进和完善专业结构调整,拓宽工程设计业务。 二、智能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培训班。参加人员为设计单位从事工程设计或该项技术的设计人员。由智能专家委员会指定专家授课。 请各地区建委(建设厅)设计处组织所属工程设计单位院长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附件:1、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院长研讨班内容安排 2、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人员培训班内容安排 3、研讨班名额分配表 4、研讨班回执 5、培训班回执 抄送:各有关工程设计单位 附件一: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院长研讨班内容安排 一、主要内容 1、根据建设部建设〖1997〗290号文件要求,如何确定工程设计单位在智能建筑设计项目中的总体负责地位。 2、工程设计单位应如何实现智能建筑总体集成与组织协调实施的技术实力。 3、讨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的专项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草案。 二、时间 研讨班报到日期:98年8月17日,开会日期98年8月18日至19日。 三、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原国务院一招) 地址:北京西城区文兴街(新大都饭店东边) 四、联系人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刘若光 电话:68393257 智能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瞿 岩 电话:68219812 传真:68219859 会务工作由智能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参加会议的代表务必请于8月14日前将回执(最好用传真)返回秘书处。会议期间食宿费自理,每位代表需缴纳会务费及资料费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