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8年下半年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基建、计划)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经研究,定于1998年下半年度进行一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升级及暂定级转正的审查工作,现 ...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基建、计划)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经研究,定于1998年下半年度进行一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升级及暂定级转正的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期为1998年7月15--30日;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按建设部60号部长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市场整顿和质量检查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需同时报送主管部门相应的函件; 四、申报材料统一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五、这次资格审查仍不受理新成立单位的申请。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我司,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