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单位承担工作项目的通知
摘要: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为了加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勘察设计协会等单位在行业管理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为了加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勘察设计协会等单位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司研究,现将委托勘察设计协会等单位承担工作项目的意见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安排落实。 一、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工作: 1.中小型建筑设计院改企建制调查研究,抓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8月前落实成果) 2.研究提出大型建筑院改企建制方向,针对问题,提出对策;(10月提出草稿) 3.提出修订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建议稿;(10月提出草稿) 4.组织协会对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条例及合同文本修订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稿;(8月提出建议稿) 5.“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修订;(年底提出第一稿) 6.市政(桥隧)工程设计结构安全性审查技术要点;(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 7.工程勘察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细则;(9月底前完成) 8.提出勘察资格改革分级标准的建议草稿;(10月完成) 9.提出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设计)事务所分级标准建议草稿;(10月完成) 10.综合资格和其它专项资格标准的修订;(以设计司为主,有关协会配合,具体计划另定) 11.举办“中小院改企建制”学习班;(年内举办2~3期,设计司负责办一期骨干班,其他班由协会办) 12.举办质量特性学习班;(年内举办2~3期) 13.参加换发建筑资质证书的具体工作; 14.提出政治思想研究会组织机构方案,并确立工作章程、工作重点。 二、委托中国装饰协会的工作: 1.装饰设计市场现状调查; 2.提出建筑工程装饰设计管理办法; 3.建筑工程装饰设计标准修订。 三、委托中国化工协会的工作: 1.化工类工程公司资质标准(草稿); 2.化学工程专业资质标准修订。 四、委托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智能建筑设计资格评审及相应程序办法; 2.外资机构在中国承担设计资格审查条件: 3.大型智能建筑及智能住宅小区试点工程的审查和试点工作。 五、委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的工作: 1.协助组织国产H型钢推广应用的试点工程工作; 2.协助制定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资格标准。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叶部长、人事司、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