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勘察大师、设计大师并同时对优秀勘察设计院长进行表彰的通知

2013-3-30 16:1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9|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1989年和1994年在全国开展的评选勘察大师和设计大师活动及1994年对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的表彰,不仅提高了他们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知名度,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1989年和1994年在全国开展的评选勘察大师和设计大师活动及1994年对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的表彰,不仅提高了他们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知名度,而且激励了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提高我国的勘察设计水平、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勘察设计行业两个文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此,我部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三次勘察大师、设计大师的评选活动,同时对优秀勘察设计院长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察大师、设计大师的评选条件

  建国以来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成绩卓著,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取得重大成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技术人员。

  ⒈曾多次主持过国家重大工业或民用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其中技术水平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⒉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并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科技进步奖。

  ⒊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高深造诣,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的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担任过勘察、设计单位领导职务(包括院长、书记)五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一心一意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⒉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市场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廉洁奉公,使单位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信誉居本行业或地区的领先地位。

  ⒊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有符合国家政策和经济建设需要的长远经营目标,又有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催人奋进的任期目标。尊重科学,注重培养人才,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使本单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自我约束机制。

  ⒋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的方针,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实现勘察设计成果优质、高效方面,均居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⒌能够团结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受到广大职工的拥护,在任职期间有突出业绩。

  三、评选办法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一、二),择优上报。经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初审,报部领导审定后进行公布, 并分别授予“勘察大师” 、“设计大师”和“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院院长”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状。这次评选拟评“勘察大师”10名、“设计大师”50名、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约120名。

  四、评选要求

  请各部门和各地区将申报表(见附件三、四、五)及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00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部勘察设计司。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 并报送3.5寸软盘(每人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联系电话:68393191

  传真:68394250

  邮政编码:100835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联系人:王树平 林 涛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1-2)

     二、申报表(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全国勘察大师、设计大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此表中,各地和各部门的推荐名额包括勘察大师。地方

的推荐名额为参考指标,最终按行业进行统一评定。

一、地方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名部门推荐名额:

1.教育部 1-2人

2.资源部 1-2人

3.建设部(建筑、市政) 2-4人

4.铁道部 2-4人

5.交通部(公路、水运) 4-6人

6.水利部 2-4人

7.农业部 1-2人

8.信息产业部(邮电、电子) 2-4人

9.国家煤炭工业局 2-4人

10.国家机械工业局 2-4人

11.国家冶金工业局 2-4人

12.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化工) 2-4人

13.国家林业局 1-2人

14.国家国内贸易局 1-2人

15.国家有色工业局 2-4人

16.国家民航总局 1-2人

17.国家轻工业局 1-2人

18.国家纺织工业局 1-2人

19.国家建材局 1-2人

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2人

2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1-2人

22.国家粮食储备局 1-2人

23.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1-2人

24.中国航空机电集团公司 1-2人

2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2人

2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2人

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人

28.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2人

2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4人

30.国家电力公司(水电、火电) 4-6人

3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2人

32.总后基建营房部 1-2人

33.国务院非公交部门 1-2人附件二:

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院长推荐名额表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各部门推荐名额:

1.教育部 1人

2.资源部 1人

3.建设部(建筑、市政) 2-3人

4.铁道部 2-3人

5.交通部(公路、水运) 2-3人

6.水利部 1-2人

7.农业部 1人

8.信息产业部(邮电、电子) 2-3人

9.国家煤炭工业局 2-3人

10.国家机械工业局 2-3人

11.国家冶金工业局 2-3人

12.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化工) 1-2人

13.国家林业局 1人

14.国家国内贸易局 1人

15.国家有色工业局 2-3人

16.国家民航总局 1人

17.国家轻工业局 1-2人

18.国家纺织工业局 1人

19.国家建材局 1-2人

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人

2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1人

22.国家粮食储备局 1人

23.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1人

24.中国航空机电集团公司 1人

2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人

2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人

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人

28.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2人

2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2人

30.国家电力公司(水电、火电) 2-3人

3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人

32.总后基建营房部 1人

33.国务院非公交部门 1人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大师申请表(略)

附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大师申请表(略)

附件五: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申请表(略)

附件三至五可到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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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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