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建筑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意见的通知
摘要: 为加强对建筑行业企业的管理,我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按百分制记分,企业初始分数设为100分,根据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良好行为进行相应扣分、加分,并按照企业实际得分动态调整 ...
为加强对建筑行业企业的管理,我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按百分制记分,企业初始分数设为100分,根据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良好行为进行相应扣分、加分,并按照企业实际得分动态调整其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东莞市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