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法律法规 地方文件 查看内容

关于取消住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3-3-30 17:1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90| 评论: 0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就取消住宅项目前期工作 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5日起,市建委不再下达住宅项目前期工作 计划。已下达的住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一年内继续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就取消住宅项目前期工作 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5日起,市建委不再下达住宅项目前期工作 计划。已下达的住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一年内继续有效,逾期作废, 同时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二、从即日起办理住宅项目投资计划参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住 宅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2000]555号) 执行。

  三、按照《天津市住宅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规 定,住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取消后,规划、土地、配套、消防、人 防、教育等管理部门依据我委批复的住宅项目建议书文件,受理开 发建设单位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年六月十六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