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开业)消防安全评判标准(暂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地铁防火监督处(科),防火部各业务处,铁路、民航、海、港、航、宝钢公安分局消防科: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管理,统一验收(开业、使用)要求,提高消防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 ...
各区(县)、地铁防火监督处(科),防火部各业务处,铁路、民航、海、港、航、宝钢公安分局消防科: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管理,统一验收(开业、使用)要求,提高消防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现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开业)消防安全评判标准(暂行)》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防火部建审处联系。 附:《上海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开业)消防安全评判标准(暂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上海市消防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