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成立房产测绘资格初审委员会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成立房产测绘资格初审委员会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权612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成立房产测绘资格初审委员会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权[2002]612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与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83号令),完成房产测绘资格初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成立房产测绘资格初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房屋土地权属处、市场管理一处、政策法规处、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以下简称市测绘所)组成,委员会主任由主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测绘所具体负责。 二、市国土房管局测绘资格初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初审办公室)收到测绘主管部门转来的申请单位有关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验并提出初步意见递交初审委员会。 三、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委员会对初审办公室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报主任同意,盖初审委员会章后,将初审意见反馈市测绘主管部门。 四、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升级与年审参照初审程序执行。 2002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