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通知 青建房字[2001]3号 国土资源和房管局,各市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快推进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化工作,按照全国建设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及建设部、省建设厅建立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建立“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以下简称“房地产信息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房地产信息网”的重要意义。做好入网各项工作 青岛市已被建设部列为全国率先实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十个重要试点城市之一。“房地产信息网”涉及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在线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息交流、市场监测等内容,是一个覆盖住宅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社区服务,集行业宏观管理、市场监测、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信息网络体系。 “房地产信息网”分为内网和外网两部分。内网(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网)是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行业主管部门与开发企业之间的“高速通道”,实现公文网上传输、在线资质管理、项目管理、政务审批、数据交流。外网(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服务网,网址为www.515home.com)是互联网站,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外网发布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和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信息反馈;开发企业通过外网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广告、接收信息、在线商务交流,以建立与消费者的良好沟通。 建立“房地产信息网”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政务公开的一项具体内容,有利于转变职能、监控市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同时对开发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都有积极促进作用。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建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建章立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实行网员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房地产信息网”实行“网员制”管理,各有关单位、各开发企业都作为网员统一入网,遵守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实现信息资源、服务内容共享。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建网和网络管理工作,青岛新房源建设信息有限公司受托负责承担建网、网络运行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三、建立信息员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各网员单位要指定责任心强、懂计算机操作的正式职工担任专职信息员(每单位至少一名),具体负责房地产信息网的联系、协调、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信息员必须参加由市开发办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市开发办颁发的上岗证书。方可上岗。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抓紧落买人员和设备。及时派信息员参加培训,要在规定时间提交《入网申请表》并缴纳网员费。 四、联系方式 市开发办 徐小顺 电话:2661367 青岛新房源建设信息有限公司 李伟 电话:2881275 附: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系统入网申请表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青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系统入网申请表 填报日期:2001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性质法人代表 资 质 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传 真 网址 电子邮件地址 信息 员 姓名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学 历 职 务 手机传 呼 计算 机 应 用 情 况 计算机型号及配置 (没有填无) CPU:内存: 硬盘: 操作系统: 所使用的杀毒软件: 局域网情况 服务器型号:工作站台数: 上网方式(在选项前打勾) □Modem拨号 □Cable Modem(有线电视 )□ISDN □ADSL □DDN □宽带 □其他 □无 单位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