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摘要: 根据《南京市非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拆移电话补 ...
根据《南京市非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拆移电话补助费、拆除有线电视补助费、拆除空调补助费等项补助费。 二、补助费标准为: 1、搬家补助费:按原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2、一次性过渡补助费:按原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 3、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3500元/户。 4、拆移电话补助费:400元/部。 5、拆除有线电视补助费:400元/户。 6、拆除空调补助费:150元/台。 7、补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已进行电增容的,按每千瓦400元给予补助。 三、本通知自1999年4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进行房屋拆迁的,补助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