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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3-30 17:0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关于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发118号 各区、县人事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 ...

关于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发[2002]118号

各区、县人事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现将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名称 12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2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 - 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注:各科目考试范围及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从11月10日开始,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JPTA.GOV.CN,下同),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或到指定报名点领取《报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在《报名申请表》上规定位置贴好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骑缝章。

  报名人员持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免试人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的经历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2年11月11日-11月15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地址: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联系电话:67799808,联系人:卢汝丽、员卫)

  考试报名的同时办理考前辅导报名及考试教材征定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考试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2年底。

  (四)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合格人员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将于2003年3月初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附件: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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