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九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改革协作会第十三届年会邀请函
全国十九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改革协作会第十三届年会邀请函 成建函[2002]11号 各会员单位: 全国十九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改革协作会第十三届年会定于2002年3月15日在成都市召开,届时成都市政府主办的“2002中国成都住宅产业博览会”也将同期举行。这次会议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并对会议的准备工作和内容提出了很多建议。为把这次会议办得主题鲜明,富有成效,使参会者有所收获和裨益,为新时期全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探索出一些经验,根据建设部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3月15日至16日。 二、会议地点: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成都市沙湾路)。 三、参会人员:建设部有关领导、十九城市协作会成员单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中房协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部分会员单位各一名代表。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房地产业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如何转变职能,以适应形势的需要,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因此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2001年各市房地产开发情况的回顾和2002年房地产开发形势的分析(要用统计数据分析,并提供书面材料); 2、探讨加入WTO后,如何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3、探讨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如何转变职能; 4、各地在旧城改造、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防止和处置“烂尾楼”等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 各单位可围绕上述主题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本次大会同时也是一次学习的大会,因此,与会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实践的需要,提前将所关心的问题告知组委会,以便于我们邀请领导和专家有针对性地作专题报告。 五、会议日程安排: 3月14日 会议报到; 3月15日至16日 会议时间; 3月17日 会议结束 六、会议注意事项: 1、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到时请交纳会务费500元/人; 3、请各参会单位接到邀请函后,务必于2月22日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传真、信函或电话告知我们,以便会议安排; 4、参会经验交流材料请各单位准备好后,在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组委会。E.mail地址:2002fdc@21cn.com 七、会议参会回执 联系人:饶晓惠 刘雅宜 联系电话:028-6648836、6693866 传真:028-6693866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二年二月一日 全国十九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改革协作会第13届年会回执 参会单位: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区号)参会议题: 经验交流材料题目 关心的问题此回执请于2002年2月22日前返回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