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 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安函422号 各市建委: 现将《2 ...
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 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安函[2006]422号 各市建委: 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市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查找事故原因和存在差距,坚决遏制事故,不突破省厅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根据省厅工作要点努力做好下半年工作,保持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安徽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二日 200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 上半年,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全省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与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 死亡人数下降21.7%;占省安委会下达我厅的控制指标的36%。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的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2.27(建设部2004年下达的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指标为7),比20O5年同期下降2.43。 今年上半年,我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全省17个省辖市中有8个市为零事故,分别是阜阳市、淮北市、毫州市、蚌埠市、黄山市、池州市、巢湖市、六安市;有6个市死亡人数比20O5年同期下降,分别是巢湖市(-2O0%)、毫州市(-100%)、 黄山市(-50%)、六安市(-50%)、铜陵市(-50%)、滁州市(-50%); 安庆、淮南两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有5个市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分别是马鞍山市(死亡2人,+100%)、宿州市(死亡2人,+50%)、宣城市(死亡1人,+50%)、芜湖(死亡1人,+50%)、合肥市(死亡 8人,+14.3%)。 2006年上半年各事故类型占事故总数的比例分别是:高空坠落9起;占50%;施工坍塌4起,占22.2%;物体打击2起,占11.1%;起重伤害1起,占5.5%;机具伤害1起,占5.5%;触电1起,占5.5%。 20O6年上半年各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占省厅下达全年控制指标的情况分别是:宿州100%,合肥66.7%,马鞍山50%,铜陵50%,宣城50%,淮南33.3%,滁州50%,安庆25%,芜湖25%,其余8个市为零事故。 二、上半年工作小结 1、认真开展2006年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实施层级监督;完善考核机制,我厅制定和印发了《2006年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并在今年三月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与各市建委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包括5项工作目标、8项主要工作措施和2项奖惩措施。同时,在参照各市建筑工程产值和近几年实际死亡人数的基础上,将省安委会下达我厅的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 2、印发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根据建设部和省安委会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要求,结合我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印发了《安徽省建设厅2006年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总体思路,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的目标是: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在产值大幅增长的情况下)。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许可执法检查。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06]51号)的要求,省建设厅组织两个检查组于4月24日至28日,分别对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合肥等市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执法检查。并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要求,上网公布了163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根据建设部的部署,5月16日至19日,我厅及合肥、马鞍山两市接受了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执法检查。督查结果未发现我省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方面有违规现象。 4、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为了使各市了解掌握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的态势,我厅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工作,不仅分析总体形势,还从事故类别、事故部位等10个方面及事故原因进行较为全面深入地分析,并专门发函给事故多发的市,督促其加强监管。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监管措施,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平稳。 5、认真实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和事故特点,提出了专项治理的重点:一是防高坠;二是防坍塌;三是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6、颁发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使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从一开始就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厅颁发了《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从下半年起广泛深入地开展此项创建活动。 7、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全国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元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结束后,我厅于2 4日上午立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传达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会后王金山省长在安徽分会场的讲话和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春节前的节旧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5月24日,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这是全国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后,我厅和省安监局就我省建设系统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五点要求。 8、认真布置“五一”黄金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厅于4月下旬就着手认真布置全省建设系统“五一”黄金周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并加强了黄金周期问的值班。 我厅在5月中旬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各市建设系统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活动。 9、组织开展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根据建设部的布置,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了三个安全生产督查组,于6月26日至28日分别到合肥、芜湖、宿州、淮北、马鞍山、宣城等市,对建筑施工和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10、认真贯彻建设部汛期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作要点。我厅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及时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建抢险队伍,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科室牵头负责,统筹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的工作体制。并要求各地把汛期综合防灾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把握防汛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城市生命线和施工现场安全。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1、召开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近期将召开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和部署下半年工作;各市交流监管工作。 2、继续认真实施两项行政许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一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包括发生事故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允许参加招投标活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办理进皖施工备案手续。二是加大对发 生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事故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评价。 3、认真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工作目标,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为核心内容,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从下半年起,开始实施该考核办法。 4、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省建安[2006]223号文《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防高坠、塔吊、深坑基础及模板支撑坍塌等安全专项治理;二是一步加大对开发区、高教园区、工业园区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三是各地县级以下带资自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组织和督促监理企业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素质,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企业应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加强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理。 附件:2006年上半年建筑安全事故一览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