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法律法规 地方文件 查看内容

关于加强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3-30 17:0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8| 评论: 0

摘要: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示精神,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建设厅组建了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站即将开通,网址为:http: ...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示精神,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建设厅组建了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站即将开通,网址为:http://www.sdzzfdc.gov.cn。现就做好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工作和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 明确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本内容

  住宅与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的思路是:以房地产业务管理电子化为平台,以数据标准化为基础,以建立房地产信息网络为手段,实现房地产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服务。当前,其基本内容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应当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开发经营情况、企业资质、企业年检、开发项目的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开发项目资金、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商品房销售等管理活动的电子化。其中,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化是核心,是从项目立项、动工开始,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式管理,这样既可以把握增量的整体市场情况,又可以把握企业的经营行为。

  2、房屋拆迁管理应当实现《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拆迁纠纷调处、拆迁过程、拆迁违法行为查处、拆迁信访等管理活动的电子化。

  3、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应当实现商品房预售、权属登记、房地产测量与面积计算、转让、抵押、租赁、房屋置换及房地产中介等管理活动的电子化。其中,交易和权属登记信息化是核心。

  4、物业管理应当实现实有房屋总量、物业管理房屋面积、危旧房分布及安全跟踪监控、维修基金归集及使用、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数量、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网申报与年检等管理内容的电子化。

  5、房改管理应当实现房改政策出台与实施情况、住房普查情况、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公房出售情况、租金改革情况、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内容的电子化。

  6、住房资金管理应当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住房公积金帐户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审批等内容的电子化。

  7、专业人才管理应当实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权属登记及物业管理等专业人才管理的电子化,等等。

  二、充分认识建立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重要性,做好网络的建设工作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是一个覆盖全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住房制度改革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具有权威性、公益性的住宅与房地产政府网站。

  建设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系统,是加强我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规范房地产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我省房地产信息化的一个重要体现。通过网络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必将为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市要加强领导,明确机构,专人负责,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建立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市级网站。春节前后省级网站开通以后,设区的市市级网站要在2002年6月底前与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联网,各县应在2002年12月底前与“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联网。联网后,上报信息单位可在线输入上报信息,按照住宅与房地产网规定的数据格式准备好数据文件,网站提供读取数据文件的功能,自动将数据文件信息汇总分理并加入到数据库中。首次数据上报之前,应与省级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站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各级网站的建立,尽快实现全省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无纸化办公,建立对社会的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全省住宅与房地产这一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

  三、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信息

  为确保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信息,各有关单位至少要设立信息员一名,负责“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联系、协调、上报信息等具体工作。

  上报信息包括:

  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业动态

  企业信息

  行业管理信息:房地产交易信息

         房地产权属管理信息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信息

         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信息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信息

         住房制度改革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

         房屋拆迁管理信息

         物业管理发展信息

         专业人才信息等

  四、要坚持高效、节约的原则,做好市级网站的建设工作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与各市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网和信息交换。有条件的市可通过网站发布房地产信息,没有条件建立网站的市,可以委托 “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省级网站帮助建设。

  为节约联网成本,形成统一完整的数据共享系统及信息发布平台,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做好网络建设工作,原则上一个市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站。

  各市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要求抓紧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根据鲁建房函[2001]8号文《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信息员报名表(见附件1)、计算机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务于2月28上报省建设厅,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1-7923211 7941214(传真)

  E-mail: shdsh@sdjs.gov.cn

  附件:1.信息员报名表

     2.计算机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

山东省建设厅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