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禁用“国际”命名
摘要: 摘要: 经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即将在11月10日后施行。《办法》中对“大厦”“商厦”的建筑面积,“大楼”高度等进行了新调整。 ...
摘要:经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即将在11月10日后施行。《办法》中对“大厦”“商厦”的建筑面积,“大楼”高度等进行了新调整。 成都市景 《办法》中将“大厦”“商厦”的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万平方米改为2万平方米。“大楼”的高度由原来的7层改为“7层或24米”。《办法》中还规定,建筑物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词语。而为使建筑物名称名副其实,在“山庄”的释义中强调了“依山或坡地而建”。增加了“庄、院、庭院”等通名,其绿地率要求参照上海等其他城市的40%的标准。此外,还增加了派生的通名,如由“城”派生的“名城”、由“花园、园、苑”派生的“雅园、雅苑、家园、佳苑、名苑”等,丰富了通名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