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情系棚户解民忧
踏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普通林业工人李立海新家所在的小区,一条条宽阔平坦、纵横交错的水泥路,一座座装饰一新、错落有致的砖瓦房映入记者眼帘。走进他家,宽敞明亮的客厅、干净整洁的卧室,现代化的家电一应俱全。他激动地告诉记者:“现在的生活才让我有了幸福的感觉!”过去,他一家五口住在只有40多平方米、简易低矮破旧的棚户区平房里,家里一到雨天就像水帘洞,一刮大风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棚户区改造后,李立海仅花了两万余元就住进了70多平方米的楼房,这是他做梦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改善民生从“三棚一草”改造开始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把“北大荒”建成了“北大仓”。但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相对落后,形成了大量的棚户区和泥草房。经调查,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有棚户区2.44亿平方米、378.5万户。棚户区面积存量占全省城镇房屋总量的1/5,占全国棚户区总量的1/10,棚户区改造量居全国首位。棚户区和泥草房内的居民,绝大多数是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这些冬不防寒、夏不挡雨、无上下水、道路狭窄、基础设施落后、安全隐患很大的棚户区和泥草房已经成为黑龙江省的“历史之痛”和制约其发展、振兴的突出民生问题。 2008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秉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省情,按照不改不行、势在必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作出了大规模推进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以下简称“二棚一草”)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启动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先于国家要求,开展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了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从2008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两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4000万平方米非煤矿城市棚户区和1573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5月,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指导意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启动。6月,黑龙江省全面完成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开始启动。11月,该省完成了《黑龙江省龙江森工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得到国家林业局关于实施方案的批复。 2009年,黑龙江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将“二棚一草”改造进行了扩大和延伸。改造范围由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扩大到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三棚一草”),后因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垦区棚改更名为垦区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标准由原规划两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扩大到500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2010年又扩展到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三棚一草”改造工作是黑龙江省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也是城乡建设的“一号工程”,被纳入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中。 民生得改善百姓幸福指数高 2008年,黑龙江省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031.3万平方米;2009年,“三棚一草”改造工程完成总投资663.5亿元,其中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335.1亿元、拆迁面积1095.9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837万平方米;2010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605.1亿元、开工面积达到5795.3万平方米、改造49.89万户;2011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3.92万户、农村泥草房26.1万户,近90万农民喜迁新居;2012年,计划投资200亿元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力争完成26万户。 采访中,在20平方米泥草房里住了40多年的通北林区前进林场75岁的退休职工程玉新告诉记者:“以前我们祖孙三代9口人挤在一间屋里,夏天热得哗哗淌汗,外面下雨屋里滴嗒,冬天又冷得像冰窖。”他没有想到能在晚年喜迁砖木结构、塑钢门窗、彩钢屋顶的新房。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方红社区的付大爷已经在这里生活了50年,今年73岁的付大爷说,以前家里有4个孩子,人多地方还小,每天早晨起来洗脸、吃饭要分批进行。 56岁的居民刘树海说:“我们之前住的地方都不如农村装粮食的仓库!屋子没有窗户,湿气非常重,我和爱人都得了严重的腰疼病和风湿病。” 东方红社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后,这里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多名群众代表手捧写有“政策到户办实事,情系棚户解民忧”的锦旗,敲锣打鼓来到道外区政府门前,代表滨江地区3000余户居民感谢政府深入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为民解忧,为群众办实事的利民举措。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视察全省8个地市以及农垦和森工系统“三棚一草”改造情况时表示,“三棚一草”确实为百姓生活带来了变化,昔日房屋破旧、拥挤不堪、生活环境恶劣的棚户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生态园林景观小区。 严把质量关从民生工程到民心工程 2008年,“三棚一草”改造建设伊始,着重强调要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新建住房在施工中要达到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 黑龙江又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暂行)》,严把规划设计关,加强和规范质量管理,完成了18个省级棚改示范项目的初审工作,防止了低水平重复建设。 随着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加大,其改造质量越发引人关注。为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黑龙江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程施行业主参与质量监督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中实施业主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据悉,业主代表的监督范围涵盖了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发现其中存在问题后,有权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问题,直至其改正。 省长王宪魁强调,工程建设质量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事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在加快推进速度的同时,更要坚持标准和质量。必须严把质量关,绝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绝不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真正让那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受益,让人民群众住得开心、舒心、放心、安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占报指出,要深入开展棚改优秀示范项目评比活动。按照节能、绿色、生态、低碳、宜居的理念,建设一批规划设计品位高、有特色的棚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引路作用,建设一批质量优良、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精品小区,绝不能因是棚改项目而降低建设标准,坚决避免走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同时,从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扎实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3年攻坚活动,消除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最突出的工程质量问题。 如今,黑土地上一栋栋新居拔地而起,昔日棚户区居民开始了崭新的生活。黑龙江推进棚改工程,不仅有力保障民生,改变了城乡面貌,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09.13 记者 郭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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