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保障家庭资格要年审
筹建方式多样化 分配公开透明 江门保障房获肯定
审计署日前通报了深圳、茂名、广州、阳江、珠海、惠州等6个城市出现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等违规问题。但昨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多样化的保障房建设筹建方式,公开透明的保障房分配方式和完善成熟的退出机制,江门的保障房工作曾获省有关专家肯定。 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建设公租房 2013年3月,市政府制定并通过了《江门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也可以集体宿舍的形式建设(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据悉,目前江门市参与公租房投资建设的社会力量仍是以产业园区以及厂企为主,但房地产开发商的热情并未被激发起来,并没有介入纯粹的公租房投资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公租房的建设还是要以政府为主,但社会力量可以作为有力补充。“企业可以享受公租房补贴带来的政策和税收优惠并解决员工住宿要求,政府虽然减少了建设保障房的投入,但可以快速增加保障房的数量,解决更多有需要的市民的居住要求。” 保障房分配 全程更加公开透明 “住房保障项目信息以及有关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和退出情况等,通过媒体及时公开,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化是江门保障房工作的一大亮点。 “已经享受了保障房待遇的家庭,每年都要参与资格年审。”该负责人还指出,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对廉租房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年审,对年审不合格的家庭和逾期不年审的家庭,将向其发出不符合廉租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取消廉租房保障资格。 成效:公租房申请 条件越来越宽 “今年市区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595元和630元放宽至1801和684元,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江门再次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三类群体均有机会获得公租房的申请资格。 随着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鼓励政策实施,江门公租房定价也采用了新模式。公租房租金按基准租金、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比例进行计算,其中,基准租金采用“分值系数计租法”计算,综合考虑结构、楼龄、屋内装修、楼层、电梯、小区管理、生活配套等7大要素,使租金确定更科学化。 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江门公租房管理逐渐完善起来,此前受到了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省专家组的肯定。 摘自 《广州日报》 2013.08.13 记者 黄国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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