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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出台

2013-10-30 15:2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78| 评论: 0

摘要: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阳江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市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系数分三档,补贴系数最高可达0.82。   《办法》提出,市区范围内,经审核符合政府 ...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阳江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市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系数分三档,补贴系数最高可达0.82。

  《办法》提出,市区范围内,经审核符合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并取得当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市区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列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根据建设年限、结构形式和所处地段,市区一至四级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5.8元、8.3元和11元。租赁补贴是按如下公式算出的,即租赁补贴=(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基准租金标准×租赁补贴系数。

  《办法》提出,按照《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要求,公租房租赁补贴系数(租金补贴占标准租金的比例)分三个档次。第一档是最低收入家庭租户(低保家庭),该档次租户的租赁补贴系数按照其租住不同级别的公租房,又分为四类,租住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租房的,补贴系数分别为0.5、0.65、0.76、0.82。第二档则针对低收入家庭租户(除低保家庭),该档次租户租赁补贴系数为0.4;第三档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户,其租赁补贴系数为0.2。

  《办法》明确,公租房承租户每月的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的公租房的月租金。在租赁期间,公租房承租家庭若出现违反《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行为的,将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摘自 《阳江日报》 2013.06.17 记者 陆超 见习记者 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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