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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继续降低私宅报建门槛

2013-10-23 23:5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72| 评论: 0

摘要: 网络配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海口市违法建筑存量1万多宗,约630多万平方米。海口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以来,首月已经拆除违建89.89万平方米,今年底将实现拆除128万平方米违建的目标。 分三 ...

网络配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海口市违法建筑存量1万多宗,约630多万平方米。海口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以来,首月已经拆除违建89.89万平方米,今年底将实现拆除128万平方米违建的目标。

分三类情况拆违

对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未经批准非法侵占土地等规定情形和骗取补偿、小产权房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部拆除;对在原有建筑物上改建扩建、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等规定情形的违法建筑进行局部拆除;对规定情形内为满足基本居住和生活保障建设的一户一宅违法建筑暂缓拆除。

无法拆除的违建实施没收

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年”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期(2013年9月—12月)目标是开展打击建成区、景观大道、重要节点和主干道周边的违法建筑,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行为,完成128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中期(2014年1月—6月)目标是完成重点项目片区、棚户区改造区域内违建的拆除。远期(2014年7月—12月)目标是实现全市违法建筑暂缓拆除的认定工作,并对无法拆除的建筑实施没收,建立打违、防违、控违的长效机制。

将再降私宅报建门槛

从2004年4月起,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内不再审批私宅新建项目,逐步控制旧城区居民点开发量。此举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私宅建设量,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个人私宅建设问题,出现了较为突出的私宅违法建设问题。对此,海口市高度重视私宅的建设与管理,一方面,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另一方面,结合海口市实际,于2012年3月出台了《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宅报建,《暂行规定》有效期1年,今年4月到期。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在不改变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海口决定将《暂行规定》延期1年。同时,将进一步降低私宅报建门槛,推进私宅备案制度。对符合一户一宅、乡村规划、在宅基地范围内的个人私宅实行备案制度,出台海口市私宅建设备案管理办法,由区级政府具体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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