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天,昆山北区污水厂排出的尾水中,COD浓度仅为20.8mg/L,比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要求的COD排放最严浓度限额(不大于50mg/L)还要低一半多。 原来,昆山在全国范围开创性地实施了污水处理“按质论价”的环境管理制度。自2012年2月21日昆山《污水集中处理企业排放水质超标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该市22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排放率已提升至90%以上。
一次不达标损失几十万
据介绍,该市2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均采用“BOT”运作模式,污水处理费由财政按每吨1.2元的标准支付给各个污水处理厂。 昆山市环保局副局长丁玉东解释说,在施行“按质论价”结算办法后,各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中只要有一个项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便拿不到这笔费用的全额。同时,将过去每月一次的考核频次加密为每10天一次。该考核办法选取了5个项目作为“按质论价”的考核因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悬浮物(SS)和酸碱度(pH)。根据考核,只要有一次某个项目考核不达标,这家污水厂的损失就达几十万元,多次不达标,损失则达数百万元。 “举个例子,假如有一家污水厂排出的COD浓度超过50mg/L成了50.1mg/L,参照《办法》该厂只能拿到94%的运营费,如果该厂的氨氮也超标但低于20%,必须"折上折",按《办法》计算它仅可获得88%的运营费。”丁玉东说。
投入上百万确保全达标
昆山北区污水厂是当地最大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为10万吨,目前仍在进行扩建。副总经理李茂林表示,《办法》实施前他们的出水达标率为72%,目前则保持在100%。 李茂林称,总磷是他们超标可能性最大的一个因子,按照《办法》每10天一考核的频次,万一总磷超了标,算下来他们至少要少拿2.4万元,一个月就是7.2万元,一年下来近90万元,“万一哪天不巧COD也超了标,一年下来说不定要少拿好几百万元的。” “我们在自己的污水处理工艺上分别添加了一套除磷设备和微絮凝设备,增加深度处理。”李茂林介绍说,“除磷设备花了20多万元,除磷剂用的是铁盐,每天高峰段得投3至4万吨,一年下来也有上百万元的投入。这个方法还是我们自己摸索研发的。”
一个小机制一项大创新
去年12月13日,江苏省环保厅向各级环保部门下发通知希望各地借鉴学习昆山的做法。 对此,苏州市环保局局长冯仁新告诉记者,苏州也正在逐步推广《办法》。“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采用"按质论价"的做法,不但能对水环境治理做贡献,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企业提高效率,集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一体。” 冯仁新认为,“按质论价”是环保管理制度上的一大创新,是一种环境经济政策,具备“内在约束力”,看似简单的几条规定,反倒成为运用经济杠杆撬动环保工作的技术性措施。从《办法》正式实施一年半的效果来看,昆山市的22座污水处理厂无一例外大大降低了尾水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减轻了环境负荷。记者从昆山市环保局了解到,接下来他们会进一步对《办法》进行完善,考虑引入奖励机制,促进企业良性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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