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条例:公众因大气污染受害可索赔
摘要: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天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二审,多项更为严厉的修改彰显了本市治理空气质量“动真格”的决心。二审稿取消了罚款上限,还规定因大气污染受害的市民可提出赔偿。此外,接到举报污染线索但未依法查处;应公开的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等拟可追究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刑责。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审稿在广泛征求专家、代表、市民建议意见后,特别新增“公共治理”章节,对政府、企业、公众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共做出10项修改完善,从96条增至130条。
“公共治理”明确各方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是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过程中得到的普遍共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在多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认为,防治大气污染需建立公共治理机制,建议在结构上增加“公共治理”章节。
记者注意到,新章节中明确了政府、企业、公众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权利、义务。规定“由市和区县政府对空气质量负总责,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社会加强监督,形成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局面”。
政府职责
污染防治情况向社会公开
草案修改稿规定,政府在公共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应对大气空气质量负总责。修改稿建议,对政府责任条款进行修改并增加4条内容,承担16项具体防治责任。
单位环保责任人需明确
单位违法排污,谁来担责?过去,到企业找负责人,总出现推来推去的情况。对此,修改稿增加了“明确单位环保责任人”的条款。企业排污出问题,就找环保负责人。
公众参与
因大气污染受害可索赔
“公众参与”是此次修改稿的亮点之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新增8项条款,包括公民依法享有知情、参与、监督和诉讼赔偿权利,承担环保义务以及相关组织的环保责任。
罚责
露天烧烤加倍处罚无上限
一审稿中,“露天烧烤最高罚2万”的消息,已令爱烧烤的一众心慌了,但这还不是最终的处罚力度。在二审中,这项罚则进一步升格为“罚款不设上限”。
政府担责接报不查可追责
发现违法线索举报,但此后常常“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今后,再遇到这种情况,相关的政府责任人将面临处分。
新闻背景
《条例》将延至明年初出台
北京市目前执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但《实施办法》已难以满足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迟迟未出台,在上述背景下制定了新的地方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