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与亮丽景观相伴的,却是高楼大厦出人意料的“短命”。除了这些引人关注的地标性建筑以外,还有大量普通住宅,在建成后不长的时间内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提前拆除,其数量无法统计。这些正处在建筑寿命“青壮年”的建筑非正常“死亡”,越来越引起各方关注。
(据《人民日报》)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100年。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132年,美国的建筑寿命74年。而我国某建筑主管部门负责人不久前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对比之下,我国建筑物寿命既未达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与国外建筑物的寿命也差距明显。建筑物寿命过短,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而且形成大量建筑垃圾,造成巨大的环境威胁,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分析建筑(特别是住房)短命的成因,思考延长建筑寿命的对策十分重要。在我看来,大批建筑青壮年时期“死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建筑质量本身不过关,验房制度存在漏洞。住房作为百姓重要的生活资料,建设质量无疑十分重要。在高房价时代,一套房屋购买成本就是百姓的全部家当。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自然十分闹心。从“楼脆脆”、“楼歪歪”、“楼薄薄”到“楼垮垮”、“泡沫楼盘”,媒体曝光的一些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令人触目惊心。这既对住房质量敲响了警钟,也是对高房价的讽刺。
住房建设质量的问题一直存在,不过此前没有爆发“楼脆脆”这样的极端个例而已。南京一位民间验房师曾坦陈自己的验房经历:“从2005年初到现在,我验过的每套房子几乎都有质量问题。”如此惊人之语或许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但是惊人之语实际上道出了房屋验收潜规则。既然房子有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呢?在房价暴涨的时代,花尽自己的积蓄,啃光父母老本,用房奴身份换来的房子竟然都是问题房?让人哭笑不得。建筑质量有问题,开发商难辞其咎。应该说,开发商急功近利、偷工减料,是建筑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是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房能够绕过规定通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也难以免责。因此,要延长建筑寿命,完善建筑检查验收程序,严格监督问责机制,对房屋质量严格把关,把问题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二,旧城改造步伐过快,城市规划变动频繁。相关官员拍脑袋决策,随意修改城市规划,大拆大建的情况比较突出。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动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市规划者不在少数。于是乎,城市规划陷入了“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怪圈。包括住房在内的不少建筑物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最近媒体更是频频报道了城市新建小区、酒店被拆除的消息。如此短视规划观,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也打乱了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滋生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大大缩短了建筑物平均寿命。
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压力十分重要。面对建筑短命的尴尬,前移监管关口,提高建筑质量,真正实现“建筑大计,百年为本”;让城市建设达到科学规划的要求,改变大拆大建的浪费发展观,摘除“最大建筑浪费国”的耻辱之帽,值得反思。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强化民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权与监督权,约束官员的非理性政绩冲动,让官员走出卖地财政思维怪圈,从而化解大批建筑物青壮年时期非正常“死亡”的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