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出台十八条建筑业发展“新政”
摘要: 山东省济南市建委日前发布消息,济南市出台18条新政,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 济南市提出,鼓励企业争创优质精品工程,除在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外,对承揽济南市建设工程并获得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本地 ...
山东省济南市建委日前发布消息,济南市出台18条“新政”,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 济南市提出,鼓励企业争创优质精品工程,除在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外,对承揽济南市建设工程并获得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本地施工总承包企业,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 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对信用优良企业,将简化监督和进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对信用较好企业实行信用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或适度抽检率的日常检查;对信用一般企业实行信用限制机制,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或较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对信用较差企业实行信用惩戒机制,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重点监管和高频率或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不予受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新政将加大建筑业重点企业资质扶持力度,将已有工程承揽意向及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建筑业企业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名单,为其开辟资质审批绿色通道。在济南市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中,凡本市建筑企业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工法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本市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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