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止党政机关以节能名义改扩建办公楼
摘要: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 记者14日从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局了解到,我省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今年我省将选定10家省级机关办公建筑,开展能源消耗监测试点。 ...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 记者14日从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局了解到,我省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今年我省将选定10家省级机关办公建筑,开展能源消耗监测试点。 为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我省将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力度,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扩建办公楼或者进行豪华装修。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对现有这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建造。 山东省还将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今年底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本级行政单位能源消耗定额,2010年底要制定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各公共机构要根据近三年能源消耗情况,确定本单位电、水、油、气、煤等主要能源资源年度消耗定额,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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