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临违建筑处造价一倍以下罚款
简介: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表示,临违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依照规定,临违建筑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 ...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表示,临违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依照规定,临违建筑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其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的,有关部门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还可并处罚款。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同样要被责令限期迁出或拆除,可以并处罚款。“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强制拆除。未按批准的要求搭建的,除责令限期改正以外,还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陈春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