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节前夕足额结清农民工工资
本报讯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日前颁发通知,敦促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夕足额结清。 通知要求,施工总包单位必须组织专门力量,对本企业尚未竣工交付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摸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施工总包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施工总包单位在上海市所有的在建工地予以停工核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纳入缴纳工资保证金不良建筑企业名单;暂停施工总包企业在上海的工程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上海建筑市场;上海市建筑企业将纳入“红色通道”,并对企业资质重新审查,对未达到标准的,降低或取消施工资质等处理措施。并强调,对于少数企业或个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将予以严惩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农民工维权管理部门对以往发生过农民工工资上访、群访、闹访的项目要加强预控;对农民工工资纠纷尚未解决的项目要重点关注,抓紧协调解决;对资金紧张的工程项目要实地检查,督促企业优先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并予以跟踪。
陕西:清欠完成98.27%
日前,陕西省建设厅披露,截至2006年12月31日,陕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45854.21万元,清欠总比例98.27%,按时完成国家制定的三年清欠工作目标。 另据了解,该省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也取得长足进展,累计收取劳保统筹费43.2亿元,向建筑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2348万元,为11万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保障,为全省94%的国有建筑企业解决了社保欠费和历史拖欠。
山东:让侵权者赔钱又丢脸
从1月10日起至2月10日,山东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维权“平安行动”,严厉查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让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 “拖欠农民工工资、欠缴保险、拒签合同、侵害身体健康者,不但要让他们赔上钱,还要让他们丢尽人!”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负责人对侵犯农民工权益表达了强硬态度。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共有农民工1200万人,仅次于广东的1600万人,是国内第二农民工用工大省,未来几年内还将以每年130万人数量递增。山东省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加工制造、建筑、采掘、环卫、家政、餐饮服务等行业,其中,80%的农民工在省内转移就业,到外省务工者约20%。但农民工的生存和务工状况令人不安。据了解,去年该省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70%以上领不到加班费,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29.8%,社会参保率则更低。 据悉,在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期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与建设、公安、工商、安监和工会等部门一起,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环境、劳动强度、执行工时规定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者,不但要责令其立即将欠钱补齐、保险补缴,而且还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对侵害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将降低或取消其资质,逐出市场。
河北:整治建筑行业拖欠“重灾区”
年前,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公安厅和总工会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执法情况专项检查,结果表明,建筑行业仍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 此次共检查用人单位9752家,涉及农民工70.4万人,发现928家单位拖欠5.72万农民工工资5706.3万元,其中建筑施工企业拖欠4.05万农民工工资4988.54万元,分别占拖欠总人数和总工资的70.8%和87%。通过调查取证,目前四部门已经为4.6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358.1万元。 建筑施工行业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劳动用工不规范,不少工程项目违法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有的工程甚至三包、四包,给黑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便利条件。检查中还发现,不少用人单位未依法保存工资支付记录,甚至没有建立工资支付记录。还有48%的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了合同,但是没有明确的工资支付标准。另外,农民工讨薪手中没有合法证据,也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其权益的障碍。
成都:警示约谈违规企业 本报讯 工地扬尘屡次下达整治通知书均置若罔闻;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置农民工生命安全于不顾……成都市建委表示,对于这些把有关法律法规当成摆设的企业,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对其进行严管。 据介绍,日前成都市建委约请20个违规企业法定代表人召开了“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警示约谈会”。2006年,这20家企业在成都市建筑活动中多次违反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排名同类市场主体前20名。会上宣读了“警示告知书”,通告了各企业的违规行为,并要求企业在会后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警示约谈是该委印发《关于开展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信用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后,首次按规定对违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警示约谈。该负责人说,市建委通过建立企业、执业人员(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其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的行为进行记录,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评价相结合机制,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加减分,累计扣分超过同类主体平均值的50%将进行严格监管;累计加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进行重点支持。 据悉,成都市建委的这种差异化监管手段首先在建筑业企业展开试点,以后将逐步推行到13类企业主体和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执业资格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