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带病”中标 五名评标专家要被警告
简介:温州网讯 乐清市一工程公布中标候选人后,一中标候选人几次投诉另一中标候选人是“带病”中标。乐清市监察局调查后认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并于日前给乐清市建设局和招管办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给予这个项目评标委员 ...
温州网讯 乐清市一工程公布中标候选人后,一中标候选人几次投诉另一中标候选人是“带病”中标。乐清市监察局调查后认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并于日前给乐清市建设局和招管办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给予这个项目评标委员会的5名专家警告处理,纠正“带病”公司评分,重新作出中标候选人的处理决定。 今年7月8日,16家单位参加了投资概算为1380万元的“乐清市地税稽查、征管征收中心幕墙工程”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渤海铝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009年7月15日、31日和8月6日,第二中标候选人“渤海铝幕”先后3次向乐清市建设局和招管办投诉,“建工集团”在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方面存在造假行为或资信评分统计方面存在差错,但均被不予受理。随后,“渤海铝幕”向乐清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经调查,该局发现评标委员会在对“建工集团”评分情况存在四大问题。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规定的“计分标准”只有2分、1分、0.5分三档,评标委员会却打出了1.5分;在“建工集团”递交的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中,没有按规定提供能够反映出工程项目的高度和干挂幕墙面积的图纸,评标委员会打出“1.5”分缺乏确凿依据;在“建工集团”递交的体现项目经理获“钱江杯”的材料中,没有提供原件核对,所以评标委员会打“2分”缺乏确凿依据;按“企业业绩”的规定要求:企业近3年内有完成单项同类工程,高度超过80米、干挂幕墙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以上可得2.5分。而“建工集团”所递交的“天辰国际广场”三份材料中,不能证明其企业业绩,评标委员会打出“2.5分”,同样缺乏确凿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