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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盈江二级电站“国”转“私”的“黑幕”

2013-8-19 23:5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33| 评论: 0

摘要: 摘要: 上月,一起民事纠纷案意外曝出了大盈江二级电站“国”转“私”的“黑幕”以及11名厅官多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昆明13名官员假退休假辞职办私企“圈走”国家电站。 “提前退养”或“辞职”下海经 ...

摘要:上月,一起民事纠纷案意外曝出了大盈江二级电站“国”转“私”的“黑幕”以及11名厅官多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昆明13名官员假退休假辞职办私企“圈走”国家电站。

“提前退养”或“辞职”下海经商的厅级干部,既经营着自己的私营公司,又没有真正离开任职单位(国企)的官位。这一幕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原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昆明院,国企)集体上演。
2004年4月,该院的院长、书记、副院长等13名核心管理人员,出资注册了一家私营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他们中的多人在注册时向工商局提供了“提前退养”、“辞职”等证明资料。然而,这13人实际均未真正从昆明院离开,其中8人此后还获得了职务升迁。如今,13人中11人是国家厅级干部(在职),1人处级干部(在职),1人退休(处级干部)。
更离奇的是,在涉嫌未经评估审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13人”就将昆明院控股的水电站(优质产业)平价(原值4131万元,现市值超4亿元)转给了自己的私营公司;并被举报涉嫌将昆明院的产权房无偿租赁给自己的私营公司,派昆明院的职工入驻该公司办公,挪用公款等多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如今,“13人”被指身家千万,甚至亿万,财富和仕途奇遇般“双丰收”。
上月,一起民事纠纷案意外曝出了大盈江二级电站“国”转“私”的“黑幕”以及11名厅官多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04年6月22日,蔡绍宽代表昆明院、其昆明院助理卢荣章代表云南华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昆公司”)签订了大盈江二级电站股权转让协议,将昆明院拥有的51%股权平价(4131万元)全部转让给了华昆公司。
然而,有关执法人员在2011年突然就上述股权转让向泰昌源公司问询。泰昌源公司原法人代表章悦(化名)表示说,她才得知华昆公司根本不是昆明院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而是由蔡绍宽、刘毅、冯峻林等昆明院的院长、书记、副院长等13名国企领导个人持股的私营公司,他们涉嫌通过成立私营公司的方式“圈”走了大盈江二级电站项目。
依据法律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要经过评估审计和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然而,华昆和宏晟公司的工商档案里并没有相关评估审计资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此外,多名知情人(有昆明院员工)指称大盈江二级电站的股权转让并没有经过评估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甚至未经挂牌和招投标。
对此,周立太等多名律师指出,蔡绍宽等人的行为不但涉嫌违规,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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