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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新区住户入住率不足60% 热力公司不供暖

2011-11-2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37| 评论: 0

摘要: 近日,广厦新区居民向本报反映,进入供热期后,热力公司以广厦新区住户入住率不足60%为由,不为小区供热。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悉,广厦新区属于新建小区,共有648户,其中100多户已入住,入住率不 ...

近日,广厦新区居民向本报反映,进入供热期后,热力公司以广厦新区住户入住率不足60%为由,不为小区供热。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悉,广厦新区属于新建小区,共有648户,其中100多户已入住,入住率不到20%。

负责广厦新区物业的朗洁物业人员称,供热前与热力公司反复协调,热力公司的条件是入住率达不到60%无法供热。

“入住率达到60%供热”是开发商和热力公司在小区建设时签署的入网协议,当时如果不签的话,热力公司不给安装供暖设施。
就供热涉及的入住率问题,保定市供热办相关人士称,保定市政府并未出台过相关文件,“入住率达到60%才可以供热”可能是热力公司与开发商或物业签署的协议。这是热力公司和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供热办与热力公司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只能去协调。

热力公司客服中心主任称,广厦新区属于新入网小区,用户一直没有缴纳供热费用,供热和入住率无关,只要交钱就供热。之后该人士又称,供热必须按照和开发商签署的入网协议办理:入住率达到60%。如果要缴费供热的话,缴纳费用必须达到整个供热面积费用总额的60%。
对此,朗洁物业人员称,现在都是一户一表、一户一卡制,收费的主体应该是热力公司,如果热力公司委托物业代收,物业会全力以赴协助。并且,保定现在有不少新建小区,不可能入住率一下子达到60%,供热成本出现的差额不应该转嫁到业主身上。
记者在保定物价网看到了一份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保定市物价局关于下发市区2011-2012年供热价格的通知,其中规定,供热单位已经供热,对暂不用热的空置房屋收取备用容量热价,备用容量热价按总热价的20%收取。
业主魏先生说,广厦新区的房子已经全部售完,对于小区的空置房可以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收取20%的供热费,而不应该总拿入住率说事,让100多户居民挨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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