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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昨日召开

2011-10-1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9| 评论: 0

摘要:   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在时代王朝酒店召开“咸阳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价格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供热企业负责人,31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今冬供暖取暖在即,供热价格成 ...
  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在时代王朝酒店召开“咸阳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价格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供热企业负责人,31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今冬供暖取暖在即,供热价格成了市民关心的话题。 在听证会上,定价方案介绍人首先陈述了听证方案,介绍了我市集中供热的基本情况和价格现状,并提出提价的因素和理由及调价的具体依据,随后,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由咸阳市热力公司(东区)、咸阳沣河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南区)、咸阳市西区供热有限公司和咸阳市北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4个供热企业承担,但是,近年来的煤炭价格不断大幅上涨,城区供热面积不断扩大,供热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水电费用不同程度增加等因素是导致供热企业连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因此,市物价局经过对市区集中供热企业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查后,参照毗邻城市供热价格,及居民承受能力,提出供热价格上调的方案来缓解供热企业经营困难。
  我市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现行价格分为两种,一是按建筑面积收费,二是按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制收费。其中,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的从每月每平方4.70元拟调至5.40元;按两部制收费标准(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5.40×30%=1.62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0.143元/kwh×用热量,用户最终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非居民用热(即:行政事业类用热和经营服务类用热),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拟调至8.60元,按两部制收费标准,基本热价:8.60×30%=2.58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0.188元/kwh×用热量。
  同时,地热供热价格也在调整范围内,居民用热价格将从每月每平方米3.95元拟调至5.40元,非居民用热价格拟调至每月每平方米8.60元。以上调整的价格均含换热站供用户运行费用的每月每平方米0.40元。
  参加当天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市民、企业代表等。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就此次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讨论,28名听证参加人同意或基本同意,1名听证人同意燃煤锅炉调价,反对地热定价方案。代表们在表明自己对拟调整方案的态度外,还就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涨幅、提高供热质量、企业内部挖潜等有关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多数代表建议,供热价格调整的幅度不宜过大,价格主管部门在确定调整幅度时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下岗职工等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
当天,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至于我市供热价格如何确定?他们将在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后,报市政府研究决策,在定价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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