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通过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
摘要: 为了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保目标执行情况,日前,市目标办、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成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考核 领导小组,根据《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及高新管委会签订的《2010年度环保 ...
为了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保目标执行情况,日前,市目标办、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成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及高新管委会签订的《201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对高新区管委会2010年的环保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小组组长由乌鲁木齐市建委副主任吴亚东亲自担任,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为主,实行自查自评与集体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高新区建设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仔细对照考核内容,认真部署,完善资料,争创亮点,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建设环保局局长唐军做了高新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汇报,一是制定年初各项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各项目标。二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三是积极开展区域环境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四是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及小锅炉拆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总体推进良好。五是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六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能源,如污水热泵、地源热泵技术的采用取得实效,节能减排稳步推进,费用成本大大降低。七是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全区绿化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不断美化。 考核组听取汇报后对高新区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高新区2010年度任务为拆并小锅炉90台,实际完成235台,超额完成任务表示了赞赏。并且希望高新区再接再厉,在档案及文件整理、宣传等方面多做工作,争取在工作做好的同时,宣传和总结工作也要成为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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