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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高低不平落差3公分 装修返工谁担责

2013-8-29 14:5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94| 评论: 0

摘要:   我们家的窗台高低不平,相差了3厘米,建设单位拖了一个多月都还没来处理。   方家花苑即方家埭村农转居公寓二期,是一个安置房项目,今年初交付使用。   前两个月准备装修,发现阳台两边的窗台水平线 ...

  “我们家的窗台高低不平,相差了3厘米,建设单位拖了一个多月都还没来处理。”

  方家花苑即方家埭村农转居公寓二期,是一个安置房项目,今年初交付使用。

  “前两个月准备装修,发现阳台两边的窗台水平线高低有落差,量了一下相差3厘米。”23幢业主沈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发现这个问题后就找到物业公司,由其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曾派人来看过,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一直还没有帮他维修。

  让沈先生着急的是,他们家的装修工程已经开工。准备要包阳台的时候,装修师傅却不干了。原来窗台左右高低不平,阳台的移门根本就没办法安装。装修师傅说,要是高低相差一点点还有办法解决,可是相差这么多,再好的技术也做不了。

  无奈之下,沈先生只好再次催促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来了一位工程师,说是可以给我维修。我要求他保证质量,今后再出问题还要找他,但是他不同意。”沈先生说,由于维修方案谈不拢,装修工程也只好停了下来。

  经本报协调消除分歧

  方家花苑的建设单位为杭州市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此前一直负责此事的是施工单位的一位姓沈的工程师。“沈先生家的窗台确实高低不平,我也多次前去他家查看。其实并不是我们不想给他修,而是在一些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沈工说。

  由于沈先生家已开始装修,如果要对窗台维修,就会造成部分装修工程返工,产生维修之外的一些费用。对于这一部分费用,双方有较大争议。沈先生认为,建设单位拖了这么久还没有尽到维修义务,而他们家的装修没办法再等下去,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沈工却表示,业主明知窗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还是决定开工装修,并造成返工的后果,业主也是有责任的,一开始并不同意这部分费用。

  最终在本报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沈先生自行负责维修窗台,产生的费用(包括因窗台维修而造成的装修返工费用)向施工单位报销。对此,沈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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