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建筑擅自装修最高罚百万
摘要: 昨天,中国农业银行、中粮集团等机构下属单位代表在江岸区房管局签订《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承诺书》。今后,这些在汉租借使用的武汉历史老建筑的机构不得随意破坏或以其他建筑覆盖老建筑,否则,最高将被处以100万 ...
昨天,中国农业银行、中粮集团等机构下属单位代表在江岸区房管局签订《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承诺书》。今后,这些在汉租借使用的武汉历史老建筑的机构不得随意破坏或以其他建筑覆盖老建筑,否则,最高将被处以100万元巨额罚款。 据悉,这份承诺书除包含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武汉市旧城风貌优秀历史保护办法》两部法规的内容外,还包含了江岸区房管局印发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的所有内容。 签订承诺书的相关单位有责任保护所使用建筑的完好,除不能改变建筑内外结构及用途外,还要避免废气、废水、噪声等对建筑的损坏。告知书还特地指出,使用单位在建筑上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须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对于违反相关条例单位,管理部门可处以50~100万元处罚,个人处5~10万元处罚。 据悉,去年市政府下发的武汉第5批市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目录中,将江岸辖区的原“立兴洋行”、“定顺洋行”等13处建筑收入目录。另外,“新泰大楼”、“平汉铁路南局”等建筑已上列入省级历史建筑保护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