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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舒公路:民心工程变成了民怨工程

2013-8-29 13:3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81| 评论: 0

摘要: 兰舒公路 兰舒公路   一段400米的公路修了近十年还未完全修好,车子行驶在这里,摇摇晃晃就像坐在摇篮上一样,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时不时地还被堵在路上。记者亲临现场深入调查,探究百姓抱怨的缙云 ...


“兰舒”公路


“兰舒”公路

  一段400米的公路修了近十年还未完全修好,车子行驶在这里,摇摇晃晃就像坐在摇篮上一样,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时不时地还被堵在路上。记者亲临现场深入调查,探究百姓抱怨的缙云“兰舒”公路兆岸村这一段路——

  “每次从‘兰舒’公路经过,闭着眼睛都知道兆岸村到了。”方川村一村民对记者说。

  曾经路过“兰舒”公路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车子一到兆岸村,本来正常行驶的汽车,都要来次紧急刹车。行驶在这条400米的“疙瘩”路上,摇摇晃晃就像坐在摇篮上一样,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时不时地还被堵在路上。

  “兰舒”公路的其他地方都是平坦宽阔的二级公路,为何兆岸这一段还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

  用过时老政策补偿新修道路,拆迁户意见大

  2002年底,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缙云县“兰舒”公路工程开始建设。起点为缙云县东渡镇兰口村,终点为舒洪镇舒洪村,道路全长13.965km,路基宽12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兰舒”公路是丽水到临海公路的一部分,属于省道,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建造。

  兆岸村位于缙云县东渡镇,全村670户,有2000多人。当年“兰舒”公路规划设计是打算绕过村子从山后头过的,后因村民强烈要求,才改从村中通过,路长400米左右。改建前的“兰舒”公路是上世纪50年代修建的沙石路,其中一部分为过水路面(平时无水或流水很少,在洪水期间则容许水流浸过的路面)。每年雨季时,由于山水来得快去得也快,这条二级公路建设前,曾发生过多起事故。明明看着河水没有漫过路面,等到车子开到中间,水却一下子漫上来,把车子冲到河水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因此,2003年该工程动工时,兆岸村村民拉横幅、放鞭炮庆祝,期待这条“民生路”建成之后方便出行,带动经济发展。

  但在涉及拆迁和安置地基时,原本顺畅的工程却出现了问题。公路从兆岸村通过,涉及到沿路56户村民房屋的拆迁,需要安置地12—15亩。安置地得不到落实,村民不肯拆迁,由于多次协商不成功,该村部分的公路改建被搁置了下来,但没想到,这一搁就是近10年。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段路迟迟不能修呢?记者从村民提供的一份当年向上级反映的材料中了解到原因。据材料上反映:2003年9月3日,“兰舒”公路东渡段政策处理办公室以缙云县人民政府缙政发(1997)23号文件为依据,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并发了公告,对此,村民认为很不合理。因为23号文件是专门针对缙云县“黄平”公路沿线各房屋拆迁户而作出的补偿标准,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兰舒”公路房屋拆迁根本不能简单地套用该文件。因为黄平公路拆迁距当时已经过去了近7年,物价和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策处理还沿用7年前的政策,明显是不合理的。为此,沿线拆迁户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提高原补偿标准。2004年3月份,“兰舒”公路东渡段政策处理办公室报请缙云县交通局审批并经缙云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原房屋拆迁标准作了部分调整,即对原砖砼结构房屋底层,由70元-8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180元/平方米;条石砼结构房屋底层,由65元-75元/平方米调整为90元-11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底层,由45元-55元/平方米调整为45元-65元/平方米;三通费每户186元,过渡费1.8元/平方米,搬家费15元/人/天,仍然不变。对此调整,拆迁户认为仍然偏低,特别对砖木、条木结构房屋和土木结构房屋的调整更是不合理。因为原补偿标准在对不同类型结构所确定的比例还是比较合理的,可是调整后的补偿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比例却发生很多变化,对于土木结构三等房屋的补偿标准根本没有调整。因此,拆迁户认为新的房屋拆迁标准及对不同类型结构房屋的比例上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兆岸村村民陈永钟对记者说:“修路是好事,本来大家都很支持的,但是补偿标准实在太低,按照原来的标准,我家补偿后加上搬家费、房租等一切在内只有12000元,这点钱连地基都平不起来。调整后标准虽有所提高,但与实际也还相差很大,拆迁户根本没法将新房子盖回去。还有当时地基也没着落,村民就更不愿意拆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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