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
摘要: 2月19日,记者从安徽滁州市安居中心了解到,安徽滁州市日前正式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在保障房建设中做到有书可诺、有表可依、有牌可查、有碑可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据介绍 ...
2月19日,记者从安徽滁州市安居中心了解到,安徽滁州市日前正式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在保障房建设中做到“有书可诺、有表可依、有牌可查、有碑可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据介绍,滁州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开工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单位及人员都要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做到“有书可诺”。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分别填写“工程质量终身制责任人表”,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责任人变动,及时进行工序签证,办理责任人变更手续,让工程质量终身制责任人表与房屋竣工资料一同汇编成册,从工程建设前期就着手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做到“有表可依”。 工程施工期间将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实行责任到楼,制作成“工程质量终身制责任人标识牌”,挂设在楼房显著位置,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牌可查”。 工程竣工以后,设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碑”,铭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立在小区显著位置,做到“有碑可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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