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市实现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跨越
为实现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的跨越,今后林州市将加快建筑业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市外出建筑业从业人数稳定在16万人以上,企业数量达到90家,其中特级企业5家,一级企业16家,各类建安企业完成总值年递增幅度达到15%以上,年内完成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达到35亿元以上,上缴林州市地方税收2亿元以上,力争达到3亿元。同时到“十二五”末,全市将培育1个上市企业,2个产值50亿元的“龙头企业”,5个产值30亿元的“骨干企业”,培育年产值超50亿元的建筑市场3个,超30亿元的建筑市场10个。 着力发展特大型建筑企业 今后五年,林州市将着力发展特大型建筑企业,打造品牌效应。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金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经营管理好的总承包企业,扶持培育一级企业和特级企业,重点打造水利水电、市政路桥、机电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结构五大产业板块,组建航母式大型企业集团。 同时,整合教育资源,做好建筑业培训教育,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有序开展订单、定点、定向培训,将农民工培训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就业再就业经费预算,全市建筑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优先保证农民工的培训;鼓励全市建筑企业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1%至2%作为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资金,用于科研、创新及科技人员培训。 加大对建筑企业激励与奖励 为使全市建筑业快速稳步发展,林州市将对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建筑企业授予“优秀建筑企业”荣誉等奖励;对一级企业晋升为特级企业的,由政府奖励10万元;二级企业晋升一级企业的,由政府奖励5万元;建筑企业直接承建的建设工程获得全国建设工程最高质量奖“鲁班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同时对企业人才科技创新和纳税贡献实施奖励。 此外,林州市还将对经济实力雄厚或具有跨行业发展经验的建筑企业创建平台,鼓励其回乡创办工业、旅游、养殖、房地产和第三产业,对回乡创业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政府给予招商引资企业应予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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