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广西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根据安排,今年,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安排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2亿元,对104个县(市、区)的14.8万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计划12月底前竣工。 据悉,去年,广西共筹集资金18.7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56万户,超过了“十五”及“十一五”前3年的总和。目前,广西仍有农村危房100.59万户。 危房改造优先考虑较贫困的家庭 《方案》提出,重点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考虑距离边境20公里以内的农村危房,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结扎家庭,优先照顾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1985年前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贫困家庭。 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是解决农民居住安全问题。因此,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有一定标准。家庭人口为2人或1人的,改造面积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为3人(含3人)以上的,改造面积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使农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得到更多实惠,广西要求各地在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在具备条件的村建设道路以及饮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注重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在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村或传统建筑保存较完整的村,新建或拆建的危房原则上不超过全村房屋总量的50%,主要以维修为主,避免大拆大建。 针对广西部分地区存在的火灾、地质灾害等隐患,《方案》指出,对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村,原则上应编制包括“五改”(即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内容的村庄规划,并进行集中连片建设。各有关市、县要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楼板、屋顶等由可燃性材料换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清除火灾隐患。对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必须设置地梁、圈梁、构造柱等,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对边境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也有特别要求,即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实需要异址新建的,应紧靠边境。 每户平均补助1.6万元~1.8万元 据测算,一户60平方米的农村危房,改造约需要3.6万元。这笔钱从哪里来? 据介绍,广西将通过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今年,中央拨给广西的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9.26亿元,户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边境地区的贫困农户,每户再补助2000元。自治区安排了9.2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5900元。市、县配套资金5.7亿元,市级配套资金为每户1500元,县级配套资金为每户2600元。 根据上述资金安排,今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将获得补助资金1.6万元~1.8万元。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到实处,《方案》要求市、县财政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使用、封闭运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动工前,按照通过审批的补助额度,先向农村危房改造户预付10%的补助资金;项目动工后,预付30%的补助资金;主体工程完成后,再支付50%的补助资金;项目经县级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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