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暴利”与民意纾解
在某些大众媒体的语境中,房地产属于“暴利”行业是无可争议的,因而一切降价预期以及价格“腰斩”的呼吁亦是理所应当。同样因为恨乌及屋,开发商的人品亦受株连。 失去了道义支持的开发商,辩解者被扔鞋,扔鞋者被众人推举为英雄,挨鞋者只能自嘲。准暴力背后,折射出社会矛盾呈现方式的非宽容趋势。 开发商该不该被扔鞋?这当然与房地产是否暴利相关。 房地产业果真暴利吗?提出这个疑问似乎本身就该挨鞋,只需看一眼近年来各类富豪榜单,地产企业家常占百富之半,似足以佐证。但暴利是必然与“不义”画等号?却较少有人深究。 对于房地产的暴利,经济学家陈淮的解释不同于公众的“常识”,他道出个中玄机是“金融杠杆”而非低买高卖。换言之,开发商是较为超前地使用现代金融规则而发家致富,而不是过度盘剥消费者。 我们可以稍加耐心地看一下他的分析。“秘密在于,盖房子的成本并非全是开发商出的……10000元的成本中开发商可能只出了2000元,另外8000元中,可能有3000元来自银行的开发贷款,5000元来自购房人的预售款……”(陈淮《广厦天下:房地产经济学ABC》)使用金融杠杆(用2000元做10000元的生意)的结果是,房企的资金利润率往往很高,但成本利润率其实不高。 房地产业是中国金融变革的宠儿。自上世纪80年代初商品房地产在深圳出现,港式的卖楼花(预售)即被一同引进,其后又有银行的开发贷、购房按揭等助力,“花别人的钱”以及“花未来的钱”这类现代金融理念在房地产业广为使用,地产业可以说是中国最早最广泛使用金融工具的行业。在深交所第一批上市企业中,地产公司也抢喝到了“头啖汤”。 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在他的《金融的逻辑》里不乏赞美地写道:“从本质上看,1998年的房地产改革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为中国的土地、资源以及老百姓未来劳动收入的资本化开了大门。”而房地产享受的正是“中国老百姓未来劳动收入的资本化”的成果。在陈志武写下这段话的时候,即2006年,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已到2.2万亿元,也就是说,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土地供应者)当年就分享了百姓今后数十年的高达2.2万亿元的财富。这就是金融杠杆,也就是暴利的秘密。 当然,房地产“暴利”的秘密远不止于此,但金融杠杆却是其速富的最关键因素。 然而,就是这些并不高深的解释,却长期淹没在媒体对开发商的讨伐声下,相反,捂盘、囤地、空置率、价格联盟等更贴近草根心态的解读以高分贝压盖了学者的声音。高房价裹挟着怨气一齐砸向房地产业,似乎房企是惟一高价的推手。房价的成因极其复杂,有土地制度、财政分配、收入差距等诸多因素。学者曾试图剖析的种种努力,均不抵对“万恶的开发商”的指责。 高房价已成社会矛盾的触发点,房地产调控对经济和社会具有双重维稳的功效。然而在融资监管和限价限购的背景下,开发商无论在资金利润率还是成本利润率两方面均无太大压缩空间,而政府在税、费、土地等诸多收费中,尚无减负举措,可见下调空间可观。 作下高房价的局,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此时为纾解民怨,也应双管齐下。近日,北京市下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收费比率,意在减轻房地产交易环节收费,间接为民众减负。而房地产从立项与销售过程中有上百个环节,若都能少收费或不收费,税收再降下来,百姓就真要欢呼雀跃了,那时房价还不降,房企才是“万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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