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岂能视执法为儿戏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依法执政是国家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然而,一些政府部门却对违法行为坐视不管,打“太极”“躲猫猫”成了在查处违法行为面前的惯例表现。倘若政府部门都执法作秀,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那么,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何在?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最终只能导致违法事态越来越严重。长此以往,国家法制建设的前景实在令人堪忧。 政府部门在推动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中大打折扣,避重就轻,执法作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甚至有些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者相互推卸责任不加理睬,任由其不断蔓延扩大,导致事态更加恶劣。更有甚者,个别政府部门还千方百计维护违法行为,甘愿做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甚而还铤而走险为其遮风挡雨,作出“阴阳版”处罚决定书等糊弄上级,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政府部门敢于顶风而上,公然挑衅国家法律法规呢?当然离不开利益的驱使。众所周知,潜规则、权力寻租、灰色利益链等已是各行各业存在的公开秘密,在一些违法行为背后,某些政府官员充当了违法行为的“推手”,为其牵线搭桥,甚至有的官员直接参与其中,谋取非法利益。一旦事情暴露,他们往往还冠之以“为了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属历史遗留问题”“全国其他地方都存在这样的违法情况”等理由为自己开脱。而一些执法部门也不得不配合采取五花八门的“怪招”来糊弄上级检查,愚弄外界的监督。更有些官员装傻充愣,“我不清楚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我不知道哪里违法了”,大有“不知者无罪”的姿态。还有的政府部门更是牛气冲天,“我若违法了自有上级政府部门来查,用不着你们媒体来管”,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谁能拿我怎么着”的气概。 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其危害是相当大的。首先,国家的法律法规将得不到严格地遵守执行,势必让法律法规失去威慑力。倘若大家都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那么,势必破坏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政府的形象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其次,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只会让违法者更加胆大包天,违法的“好处”将会让更多的人加入违法的行列,导致更加严重的腐败行为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此外,政府行政不作为也会让群众对政府失去信心,甚至产生严重的不满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针对国家政府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问责制。其中,行政问责明确要求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进行内部监督和追究责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也明确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国家政策制定了,重在执行到位。对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依法行政观念缺乏的政府部门,国家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实施“阳光执法”,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人的责任,让一切暗箱操作无处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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