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摘要: $(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我国将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下称《工作安排》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下称《工作安排》)。在土壤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工作方案》对未来的土壤污染治理作了部署,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 在控制污染增量方面,国家将严格环境准入机制,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同时,国家也将加强存量污染土地的风险控制和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