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提高10倍 也不一定合理
就农民而言,土地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他们获得财富的主要工具。过去集体土地的征收,各个地方制定的是“一口价”补偿标准。而且这个标准还是按照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自然难以服众。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提高10倍能为农民带来很多收入。但在笔者看来,即使提高10倍,也不一定合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将提高10倍 2012年年初 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年要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条例。 2012年7月 有消息称,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而在条例颁布前,必须先修改土地管理法,才能制定条例。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预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应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而目前,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 随着近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由此引发的拆迁、安置,土地利用等问题不断。业内专家也一直呼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而现行《土地管理法》不做出相应的修改,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条例将变成空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被视作征地制度改革步骤的另一重大调整,其将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基础上出炉。 姜明安推测,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元钱。《土地管理法》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目前虽不知道修改细节,但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这样,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以交易税调节农民卖地收入 如果一亩地卖了600万元,是否600万元全部给农民就合适?姜明安教授称,改革也并不是这样的思路。在农民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后,将通过征收土地交易税,调节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举例称,如果所有卖地的钱都给农民,政府就没有资金改善医疗、民生建设等方面,所以600万的卖地钱,征收土地交易税300万元,农民还是乐意接受的。这样的做法,减少矛盾,政府也有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