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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廉租房资格复审首次核对公积金

2013-8-28 00:5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92| 评论: 0

摘要: $(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广州:廉租房资格复审首次核对公积金"); });   谁有资格入住广州今年首批1038套廉租房,今天将有初步答案。记者昨日从广州市 ...

  谁有资格入住广州今年首批1038套廉租房,今天将有初步答案。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经意向登记和资格复核,有1723户家庭提交配租意向且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复核期间,市住房保障办和市民政局首次联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进行信息比对,发现有37户家庭申报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相符,其家庭收入可能超标。

  46户家庭被取消廉租房资格

  上月15日,广州今年第一批1038套廉租房,接受符合承租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此次推出的廉租房主要位于芳和花园、棠德花苑、金沙洲花园和泽德积德花苑,还有少数分散房源,其中芳和花园的房源量最多。户型上,今年的廉租房过半是两房一厅单位。

  今天,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1723户家庭名单,公示期为3天。本月27日,今年广州第一批1038套廉租房将通过摇珠方式产生主人,这同时意味着将有685户符合条件的家庭会“落选”。

  3月16—21日,广州全市共有1853户家庭登记了廉租住房配租意向,经市、区、街三级复核,共有1723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其中:芳和花园1244户,棠德花苑151户,金沙洲新社区131户,泽德、积德花苑119户,分散房源78户。

  记者了解到,轮候实物配租期间因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郭伟梅等46户家庭已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9户因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37户因收入超标,市住房保障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郭伟梅等46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因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有45户家庭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根据有关规定,该45户家庭不能参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可以领取差额租赁补贴。

  39户家庭被暂时取消廉租房资格

  此前,其他城市开宝马车住保障房的现象引起了各界关注。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广州廉租房复核把关更加严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和市民政局首次联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进行信息比对,发现有37户家庭申报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相符,其家庭收入可能超标;有2户家庭拥有机动车辆,其家庭资产可能超标。

  根据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办决定暂时取消此39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目前,市住房保障办联合市民政局组织区、街道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对此39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复审。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有异议可实名提意见

  记者了解到,为加大保障房分配社会监督力度,此次廉租住房摇珠分配前首次增加了媒体公示和投诉举报核查环节。

  从今天起,经复核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资格的名单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和投诉举报核查期共10天,其中:4月17—19日(共计3天)为投诉举报期,4月20-26日(共计7天)为投诉举报核查期,原定4月18日举行的公开摇珠分配仪式将顺延至4月27日举行。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公示家庭实物配租资格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特别强调,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举报。

  链接

  三种途径可提意见

  1.公示期内拨打电话83334718

  2.递交举报信,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邮编:510030

  3.通过网上信箱投诉和举报(网址:http://www.lah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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