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为劳资纠纷首推建筑工“维权手册”
根据多年帮助建设行业农民工讨薪积累的经验,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制作了《潍坊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管理手册》,要求潍坊市所有建设领域用工企业,为农民工配备该手册,人手一本。这样,可有效解决以往发生工资拖欠时,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缺少劳务关系证据的问题,提高解决欠款欠薪纠纷的效力。 工人们有了维权手册 6月15日上午,记者随着山东省潍坊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潍坊城区文化路与胜利东街路口东南角的一处建筑工地,在那里,记者了解到,近日,该工地已经由企业为劳务人员办理了维权手册。 “这个维权手册是13日发的,每一个劳务人员都有这样一个小蓝本,别看本子小,但上面有俺自己以及用工单位的所有信息,小蓝本发放时,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还仔细地进行了讲解。”在工地现场,来自日照市莒县41岁的农民工崔荣平高兴地告诉记者,他手里的小蓝本,就是自己的维权手册。每个月发工资,自己和用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签字,这样,自己每个月应发多少工资,实际发了多少,是否有工资拖欠,都会一目了然了。 该工地上的工资支付联络员张德祥告诉记者,别小看这本小小的蓝色手册,它对用工单位的约束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自从山东省潍坊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来工地发放小蓝本并讲明其作用后,工人们都知道,只要发工资,自己和用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签字,而这就成了双方明确劳务关系的有力证据。所以,发了小蓝本的用工单位,如今都不敢拖欠工资了。 需填写详细基本信息 当天,记者从一名建筑工人手中,拿到了一本《潍坊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管理手册》。 在小蓝本的第一页“使用说明”中,明确注明了该手册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为所属劳务人员办理,总承包企业为手册办理的第一责任人,直接用人单位为直接责任人;该手册由劳务人员保管并随身持有,以便查证;总承包企业或用人单位,要按月足额支付劳务工资,于下月10日前完成上月工资支付情况的填写,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当发生劳务工资纠纷时,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应提供该手册。 记者看到,这本小小的维权手册中,要求详细填写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工种、从业证书类型、从业证书编号等等。 在多达28页的“持证人从业及劳务工资支付记录”表格中,要求填写农民工进场时间、总承包单位、劳务单位等信息。其中,在“劳务工资支付记录”上,有详细的表格,要求劳务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签字,按1-12月份顺序填写工资发放情况。 为方便农民工了解清欠工作,还附带了《潍坊市建设领域工程款拨付和劳务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摘编)、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实行《潍坊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手册》制度的通知(摘编),这样,农民工对这个小蓝本的作用,可谓深记在心。 工人进场五日内办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潍坊市各清欠管理机构负责该手册制度的落实。该手册在潍坊市辖区范围内有效,所有在潍坊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劳务人员,均须持有该手册上岗。 根据要求,劳务人员进场5日内,总承包企业要查验项目所有劳务人员的手册持有情况,对未办理的,要组织自有劳务和分包企业,统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到项目所在地清欠机构办理。办理后,要及时发给劳务人员持有,下发时应由劳务人员签收,作为已办理该手册的资料备查。 使用时,各用人单位要按国家规定,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由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在手册上按“使用说明”记录相关事项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时间不得晚于下月15日前。劳务人员更换从业单位或从业项目时,该手册仍然有效并延续使用。新从业单位应及时对已持有该手册人员予以登记并签字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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