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落实住房限购政策
摘要: 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八条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38号),根据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在市建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房管中心认真落实住房限购政策 ...
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八条”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38号),根据“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在市建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房管中心认真落实住房限购政策,不断巩固和扩大该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成果。 宁波市房管中心积极配合市住建委出台该市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并创新性地完成了宁波市家庭住房情况记载平台的开发和运行,实现了全市住房限购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数据共享,极大地提高了房产档案查询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开设专窗受理、核查限购申请,并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工作。据统计,自2011年2月20日实施住房限购政策以来,截止5月1日,市房管中心共受理住房情况核查申请共计2040 件,出具有效记载证明2008件。 宁波市房管中心不断加强管理,勇于创新,认真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效地遏制了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和投机炒作,为该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