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建建筑不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无法通过验收
摘要: 日前,深圳市住建局发出通知强调,对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安装的或安装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 ...
日前,深圳市住建局发出通知强调,对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安装的或安装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深圳市住建局表示,上述规定适用于在2010年12月1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覆盖面要逐步扩大 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主要是指各类宿舍、医院住院部、住宅、公寓、酒店、宾馆、度假村、养老院、福利院及其他须长期使用热水的建筑。 深圳市住建局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须满足相关要求:12层及以下的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覆盖全体住户;12层以上的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覆盖不少于12层的住户且屋顶全部铺设太阳能集热板。 优质项目有望获得财政补助 深圳市住建局提出,对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审查和验收要被纳入建筑节能审查和验收范围。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应当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对应当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安装的或安装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另外,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可申报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太阳能屋顶计划示范项目。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经批准后可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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