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范商品房售价管理
摘要: 在津十条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之后,天津市又出新政,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加强管理,要求商品房销售需明码标价和网上公示。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销售方案 ...
在“津十条”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之后,天津市又出新政,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加强管理,要求商品房销售需明码标价和网上公示。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销售方案中须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现场和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重新进行公示。凡未明码标价或未经备案、公示上调销售价格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或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 这份文件同时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以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在房价外追加任何费用。违反规定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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